法制網記者劉子陽 汽車使用合理好似“寶庫”,提供給人們便捷高效的生活方式;使用不當過度便成“魔盒”,帶來了死傷事故、交通擁堵、環境污染等種種矛盾和問題。解決好汽車時代併發問題,服務好各類交通參與者,是政府和社會面臨的嚴峻挑戰。
  安全之痛----交通事故死傷總量仍然很大。面對交通大發展、出行大變化的複雜局面,國務院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部際聯席會議制度,發佈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,實施了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,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,加強領導,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堅持依法治理、源頭治理、綜合治理、系統治理,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,事故發生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下降。特別是群死群傷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,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由1996年的歷史最高點80起,降至2013年的歷史最低點16起。但是,交通事故造成的死傷人數絕對量仍然很大,全國每年大約有6萬人死於交通事故,20多萬人在事故中受傷,數萬家庭飽受親人離世之痛。與成熟的汽車社會國家相比,我國交通事故發生率和致死率偏高,遠遠高於發達國家,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十分嚴峻。
  文明之失----駕駛人安全文明素質亟待提高。汽車社會來勢迅猛,我們用了短短十幾年時間,走完了發達國家半個多世紀的汽車增長進程。但是,與快速的汽車化進程相比,汽車文化的積澱和汽車文明的養成尚不匹配,交通參與者特別是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陋習較為普遍。每年發生的交通違法數以億計,超速、超載、超員、疲勞駕駛、酒後駕駛和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現象大量存在。死亡交通事故中,90%以上是因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導致。更有甚者,一些地方發生的惡意碾壓受害人的“小月月事件”、“明星醉駕事件”等等,衝破了道德和法律底線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我們雖然在數量上達到了汽車社會的標準,但在質量上與成熟的汽車社會還有很大的差距,全社會的交通安全觀念有待大力加強、交通文明意識有待大力強化,交通行為規則有待大力規範。
  社會之重----環境承載與管理資源壓力倍增。在汽車化浪潮不斷推進的背景下,不少城市機動車“高增長,高擁有,高使用,高密度”特征顯著,城市交通和空氣環境面臨巨大的壓力。一些地方出現的大範圍交通擁堵,大面積、長時間重度霧霾,反映出機動車保有量已經超出了社會環境的承載能力。與環境承載無力相比,社會管理資源同樣不堪重負。如全國機動車、駕駛人、公路里程數量分別比1987年交通管理體制改革時,增長了23倍、24倍和3.4倍,而交通警察僅增加了1.7倍,一些地方十年來警力近乎零增長甚至負增長。全國每年報名學車考證人群需要考試1億多場次,考試民警處於超負荷工作狀態,一些大城市約考難、積壓多問題突出,尚不能及時滿足群眾的需求。道路交通亟需走出一條人與自然和諧共生、改革創新釋放潛能的包容性、內涵式發展道路。  (原標題:駕駛人安全文明素質亟待提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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