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(記者琚宏通訊員王君)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獲悉,公安部法制局日前評選出50項2009年以來出台的優秀公安執法制度,太原市公安局的《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幫助通報制度》、《太原市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取保候審、監視居住和專區羈押制度》兩項制度榜上有名,也是全省唯一有優秀執法制度入選的公安機關。為有效維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合法權益,2009年5月,市委政法委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列為政法機關創新課題。市公安局執法監督支隊牽頭組成課題組,充分考慮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和成長規律,出台了《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幫助通抗癌食物報制度》、《太原市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取保候審、監視居住和專區羈押制度》兩項制度,並於2010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。這兩項制度的出台,對於我市保護未成年合法權益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,在全省是一項創舉,也走在了全國前列,其主要內容均被新修訂的《刑事訴訟法》、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》吸納采用。  (原標題:公安執法制度評優我市兩項制度上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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